- 註冊時間
- 2007-9-3
- 精華
- 在線時間
- 小時
- 米币
-
- 最後登錄
- 1970-1-1
累計簽到:1488 天 連續簽到:10 天
|
; r% c% h6 `3 Q9 x 李妍璟坦言至今事業仍受當年運將事件影響。記者林怡秀/攝影
% |. e! N9 C1 O & s. A/ ?7 y, M, k0 C9 m+ E
李妍瑾2016年爆出和計程車司機互毆事件,雙方告上法院,最後她判拘役40天,易科罰金4萬元,對方刑責比她還重,官司結束後她有段時間淡出台灣演藝圈,重心轉往大陸發展做微商,她日前出席經紀公司源鑛娛樂尾牙,淚訴至今工作仍受影響,坦言很多廠商對她的形象有顧慮,工作機會只能拱手讓人,讓她忍不住哽咽「我到底做錯什麼?」" s" ?* g' k. Q7 V9 `
" N( q5 q$ @+ ^
她控訴當年被司機勒索,從5千、8萬一路到50萬,「我覺得你把我拉下車、還打我罵我,我都報警了,我為什麼要給你這個錢,我寧可拿錢請律師,也要跟你告到底,揭發你的惡狀。」她表示因為自己是藝人,所以被放大檢視,「可是沒人幫我說話啊,那我能怎麼辦?我只有躲。」她透露該名司機最近又被客人揍,「因為乘客覺得他態度不好,因為他直接把要找給客人的錢丟出車窗,這樣的人為什麼還能開計程車?乘客的人身安全不是會受到影響嗎?」" A6 C$ g# O5 A2 j2 |
7 H8 X- m9 p0 P: x3 d/ z
4 _3 w5 S3 `3 k! l. e% W+ d : }$ {# f9 l9 n9 l, c
" I( |3 {: E, o' T
4 P9 [% I2 y) f' S
但她衰事不只這樁,她自曝最近還被一名導演設局,「那導演私訊我,說很喜歡我,我跟朋友和那導演約在居酒屋碰面,結果就被寫成一晚會兩男。」她說和對方本來聊得好好的,沒想到對方突然倒在她身上,「我把他的頭抓起來,後來他說『我要睡妳』,我說『我有聽錯嗎』,我覺得對方很不禮貌,就跟我朋友走了。」結果竟被偷拍,讓她質疑對方根本想藉她炒知名度,她嘆只希望新的一年能拍部好戲,讓她有部代表作。
! J0 y m0 A2 [! @' T- L% C8 k6 o! s8 @& e( y9 z8 p8 w
- e3 O' a2 P/ z$ c, X$ o1 ]& j
4 U8 K5 t, s. O3 |; i! [7 Q |
|